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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外遇调查收集证据技巧:
一、固定易失证据
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、电子邮件内容、电 脑博客日记,如果可能应当委托公证部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。条件 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,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 码相机拍下来,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。
二、收集文字证据
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,碍于情面、情急之下或表 示悔改所写的“忏悔书”、“认错书”、“保证书”、“协议书”等形 式的文字材料;婚姻一方有嫖 娼宿妓、流氓聚众、开房约会、非法同居 等行为,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;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事件、 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;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。
三、采集视听证据
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,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。
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、携手拥抱或进出 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,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重庆外遇调查代理采集,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。
四、现场证据
采集现场证据难度很大,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。
五、虚拟证据目前还不能使用
有人认为互联网是生活的一部分,而不是另ー个世界。QQ聊天很普遍,可聊天记录被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并不多见。那么,QQ聊天记录是否和真实世界的通话、书信那样能作为证据作为婚外恋的佐证呢?
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,该份证据不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。另外,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,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 实性,故此不能作为证据。
实际诉讼中无过錯方经常因为采集证据不力,导致法庭证据不足,无法 达到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目的。办法就是尽量多地采集各种证据,形成有力的证据链相互印证。